卢ɬ堡在欧洲的金融中心地位缘于其对欧元投资以及对投资控股公司的优惠税务政策。此后,该国又积极拓展其他金融业务,在公司和私人银行的全方位服务上首屈一指。
优惠政策向控股公司倾斜
卢ɬ堡,作为与荷兰和瑞士类似的投资中转站,以资产转让的便利和银行的私密性最为吸引投资者。这个中转站的一个主要载体就是控股公司,它们把输入的外资再以卢ɬ堡资本的形式向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各个国家输出。从资本输入的角度看,截至2007年底,卢ɬ堡引进的投资资本中有49%记在控股公司的账户上。从输出的角度看,控股公司掌握了卢ɬ堡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35%,而其中的80%属于由外国控制的卢ɬ堡控股公司。
吸引控股公司落户是卢ɬ堡各级政府长期以来的招商引资重点。对控股公司而言,卢ɬ堡最具吸引力的优惠条件有:向控股公司倾斜的企业税制改革(1990年);允许控股公司在离岸地区参股;已与50余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其中包括了中国内地和香港。此外,卢ɬ堡独特的地理政治环境、多元的语言文化氛围、周全的金融服务体系等背景因素,对跨国公司控股所在地的选址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控股公司,在就业人数上往往属于小企业,但它拥有大型企业集团的资本实力。近年来,这种企业形式已¾¬渗透到全球的所有¾¬济领域。
鼓励投资基金的发展
除控股公司之外,卢ɬ堡长期以来更是受到各类基金的追捧,从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平均每周有9只新基金或22个新投资组合在卢ɬ堡成立,总额突破了2万亿欧元。到目前为止,共有大约500家基金在卢ɬ堡设立,使其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基金中心。
2007年2月13日,卢ɬ堡颁布了关于专业投资基金(SIF)的新法,旨在鼓励面向“成熟投资者”的投资基金的发展,增强与离岸公司的竞争能力。新法扩大了成熟投资者的范围,它不再只指“机构”投资者,还包括那些书面表示为“获得充分信息的投资者”的人,以及至少投资12.5万欧元于SIF,或者¾¬信用机构、投资公司或UCITS
Ⅲ管理公司评估、被认可为了解投资SIF风险的人。SIF可以是普通的投资基金、开放式投资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定的组织形式。由于SIF只针对成熟投资者,因而在监管方面比其他针对公众投资者的基金要松一些。新法没有限制SIF的投资范围,也无风险管理方面的量性规定。SIF需缴纳的年税率极低,仅为净资产额的0.01%。很明显,专业投资基金(SIF)是税务规避的重要工具。它针对的业务对象是持有高净资产值的个人,包括到卢ɬ堡定居的外国人。
风险投资机构云集
卢ɬ堡还专门为私人股本和风险资本投资创造了独具特色的风险投资机构(SICAR)。它的性质部分为参股公司,部分为投资基金,始创于2004年6月。仅2007年一年之内,就有100家这种类型的投资机构在卢ɬ堡注册,另有100家正在筹备过程中。
SICAR公司仍需按规定纳税,但可以享受某些税收豁免,如无需缴纳股息红利税和资本利得税,同时还将享受卢ɬ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Ь定优惠。和其他类型的控股公司不同,SICAR公司收购资产是为了将其出售而不是持有股份。这种风险投资机构可以用于对企业并购、杠杆并购、管理并购和对新兴企业的投资。而其在投资过程中,也可以运用各种类型的融资方式。SICAR公司可以将其下属机构带入风险投资市场,并且它本身可以直接上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SICAR是一种灵活得不像话的风险投资方式,它没有投资多元化的要求,没有债务股本率的限制,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和股息税,无需缴纳净资产税和预扣税;它可以在任何时候向投资者支付股息,而且没有资本储备金方面的法定要求;管理费可以免收增值税;可以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享受卢ɬ堡与有关国家签订的50项税收Ь定和欧盟税收法令带来的优惠;无需半年一次公布其财务状况。
(注:下一期将详细介绍卢ɬ堡各种优惠的金融政策,尤其是如何利用这些政策进行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