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管局较早时已原则上批准向凤凰卫视发出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不过,有关牌照并未生效,直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亚视的申请,让该等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对亚视行使控制。
亚视为香港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持牌人。根据《广播条例》,除非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以公众利益为理由予以批准,否则,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不得对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持牌人行使控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审议有关申请时,须考虑(但不限于)下述四项因素:
(1)对有关服务市场竞争的影响;
(2)观众获提供更多元化电视节目选择的程度;
(3)对广播业发展的影响;以及
(4)对经济所带来的整体利益。
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批准有关的申请会使凤凰卫视这家已在区内确立声誉的广播机构,得以成为香港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之一,从而可巩固香港作为区域广播及传媒枢纽的地位。此外,准许亚视的申请可让凤凰卫视计划扩展其以香港为基地的地区卫星电视服务,令香港的经济受惠。